2014年度述职报告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穆朝文
2014年度,在市律协会长和各位副会长的领导下,我作为市律协的常务理事,在完成律师本职工作的同时,现就自己所参与的律师协会及其他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
1、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月26日和4月2日,作为受邀律师,我分别参加了市检察院、市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4月11日,参加了市律协召开的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
2、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0月31日下午,我参加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八届四中全会理论学习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相关内容。11月13日下午,在律协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上,与其他常务理事集中学习了上述内容。此后不久,又组织全所律师进一步进行了学习。
3、此外,在8月初,组织全所律师赴河南林州市红旗渠及纪念馆参观、游览,感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二、律协工作
1、本年度市律协召开的两次理事会议、四次常务理事会议,我均无迟到、早退现象,且在会议上积极发言,为本市律师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2、我作为市律协实习考核委员会成员,于2014年7月20日和2014年12月20日,分别对市律协2014年两批实习期满人员提交的申请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并对他们进行了面试考核。
3、3月2日下午,我有幸作为监誓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市律协在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举行的2014年新晋律师执业宣誓仪式。
4、12月25日,省厅律管处处长胡旺德、副处长刘和兴和主任科员陈立权一行来我市调研律师工作。在调研座谈会上,我对律师信息化管理系统、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和律师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5、一至三季度,我多次以律师身份到市信访局参与市领导的接待信访工作。
三、其他相关工作
1、3月7日下午,我与刘献忠、杨全好、刘敏、曹建平等同仁,受邀参加了市工商局召开的市消费者协会研讨会。11月27日,受市消协之邀,到市工商局参加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讨论。
2、3月15日上午,在田家庵大金新百商场门前广场,我参加了由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3、7月1日,我有幸受邀,参加了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在淮南洞山宾馆举行的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研讨会。
4、9月14日,由省司法厅和省广播电视台主办,省律师协会协办的安徽省《法治时空》维权律师团成立大会在省律协举办。我被聘为安徽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时空》栏目组维权团特邀律师,聘期三年。12月26日,我又到省律协,参加了省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与省司法厅律管处、组教处、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法治时空》维权律师团节目研讨会。
5、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我在开完庭后立即赶到市民生体育广场,参加了当日由市律协、市法援中心联合开展的“弘扬宪法精神 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活动。
四、结语
以上是我作为淮南市律协的常务理事,在2014年度所在的一些工作。不足之处,请各位理事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报告人:穆朝文
二O一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