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邱国旭律师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邱国旭律师履职之初,即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他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地为受援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在办理具体案件中,他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依法维权,全身心投入,一丝不苟,高度负责,不因法律援助案件不收费而有丝毫的懈怠,坚持维护法律尊严,努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其先后承办了如“静安煤矿”等数起本市影响较大的和群体性案件。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一如既往的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在市法援中心、田家庵区法援中心、八公山区法援中心、潘集区法援中心每周轮流派驻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承办了本市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在维护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