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八公山煤炭产销总公司静安煤矿”八十多位农民工劳动争议一案办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安徽省淮南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王忠道、邱国旭律师
【基本案情】胡宝辉、王永林等八十多位农民工均系淮南市八公山煤炭产销总公司静安煤矿生产一线工人,他们中大多都是年轻力壮时就在该矿上班的农民,多年来一直未离开过,农村也没有土地。目前,已到退休年龄,由于用人单位未为他们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致他们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养老手续。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3年6月淮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他们的委托,并指派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王忠道、邱国旭律师办理该案。案件审理过程中,2014年8月淮南市人民政府对静安煤矿依法关闭。
【承办过程】2013年6月,援助律师代为申请仲裁,不予受理后,依法向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确认各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依法解除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3、判令被告为各原告补办(从上班之日起至今)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4、判令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5、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该案涉及人数较多,且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很少,特别是证明工龄的证据几乎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与职工实际工龄差距太大。承办律师起诉后,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由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出面向政府煤炭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要求协助妥善处理该纠纷。2014年9月底,在法院主持下,经与矿业主多次协商核对,有23名职工在立案调解中与被告达成补偿协议,合计获得补偿494500元人民币;1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撤回起诉。其余63名未达成协议职工,立案审理。
2014年8月下旬,淮南市某小煤矿发生爆炸事故,政府部门作出了,全部小煤矿停产整顿待查的通知。2014年11月,淮南市八公山煤炭产销总公司静安煤矿在淮南日报刊登公告称,根据政府文件规定,该煤矿将关闭。承办律师将情况及时与承办法官汇报,要求冻结政府关闭煤矿的补偿款。后在政府协助下,依法将部分关闭补偿款转至人民法院账户。
2015年4月至7月,八公山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63人的劳动争议案件。代理律师认为:1、被告未为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承包人的变更不影响变更的主体资格,被告应依法支付原告从到该矿工作之日起至今的各项补偿。
【承办结果】庭审后,主审法官组织各方进行协商。最后,50人达成补偿协议,合计获得补偿694000元;4人通过法院协调办理退休手续或补办养老保险后撤诉,6人自行与矿上达成协议撤诉。
【案件点评】这些工人大部分都是该煤矿附近的农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之前,他们并不知道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他们购买社会保险。在他们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不能够再从事繁重的井下劳动,就会自动离去。解决申请人的社会保险是他们的主要诉求。根据淮南市政府有关社会地方政策,对于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可以补办,但年龄超过45周岁的不予办理。而这些工人大部分都已超过45周岁的年龄。承办法官及代理律师为能够营造和谐、公平的企业用工制度,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此次援助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获得了申请人的好评。
承办人: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王忠道、 邱国旭 律师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下图为职工在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领取补偿款